美國的天價賠償裁決多由陪審團作出,在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中,陪審員擁有極大的權力。根據陪審團制度的規定,民事案件事實與證據的認定由陪審團作出,陪審團對案件事實爭議進行裁決。
  陪審團作出的天價賠償裁決根本不是最終的裁決,連同一法院的法官都可以推翻。如果法官看到陪審團因為同情一方當事人而作出明顯有悖於常理的決定時,可以推翻陪審團的裁決,另行指定人員組成新的陪審團,重新進行審理;但他們不得直接變更陪審團的決定。
  陪審團一旦作出天價賠償裁決後,敗訴方可要求法官推翻陪審團的裁決,理由是陪審團的裁決與事實相差太遠,實屬荒謬。
  敗訴方對付天價賠償判決的主要手段就是上訴。一旦案件進入上訴程序,上訴法院可以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判,或者將案件退回法院重審。美國煙草公司充分了利用了法院審級級別不斷上訴,以致在最後贏得訴訟。
  因此,被告一旦被判決天價賠償,無一例外的都會選擇上訴,甚至將官司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上訴法院通常會降低天價的賠償數額,甚至撤銷天價賠償判決。
  在美國,有一部分天價賠償判決被上訴法院駁回或改判,但大量的天價賠償判決,因為雙方當事人的和解而結案。和解以後的賠償額遠遠低於初審判決的天價賠償。綜合新華社、《中國日報》、《法治周末》報道  (原標題:天價賠償判決多以和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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